【审理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被告委托代理人】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刘跃荣律师(本人)
【案情简介】
2013年10月28日,原告就某纸业有限公司3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项目前期工作事宜与被告协商一致,自愿签订《高强瓦楞原纸项目前期工作委托书》。因涉案项目未进入某市城南工业园区导致被告环评工作无法进行,原告以被告违约未提交任何工作成果为由主张解除委托合同,要求被告退还委托费用3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2万元。
【承办过程】
接案后,代理律师仔细研究了原告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调查了与本案有关的人员包括某市环科院相关人员开展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积极收集证据。因本案系提供委托服务,当事人保留证据的意识不足,需要收集完善证据。通过调查了解,代理律师向当事人建议:1、将涉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制作打印出来;2、请与履行委托事务有关的单位出具情况说明;3、将在工作过程中与原告进行沟通联系的电子邮件进行公证证据保全。以上证据,我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以证明被告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的工作,避免法官产生我方收了原告30万元委托费用没有做事的看法。在举证的时候要注意,提交的证据要证明是履行合同的哪条哪款,要明确,以方便法官写判决书。为什么我方提交的是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而不是送审件,要作特别说明。之所以是初稿,是因为原告未依约提交涉案项目的土地归属、排污容量等资料给被告,导致初稿中部分内容有空缺,同时应该向法庭说明初稿中哪些部分有空缺且是因原告原因导致的。
经过法庭调查,比较清楚地说明被告没有违约,被告之所以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是因为原告未能提供涉案项目的土地归属、排污容量等资料给被告所所致。被告主张继续履行委托合同。原告在感到其主张不能被法庭支持时候,向法庭提出变更诉讼理由,不以被告违约为由解除委托合同,而以原告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我的心情一下就放松了。心想你单方面解除委托合同还主张什么退回委托费及支付违约金。法官问原告代理人是否考虑一下,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法庭休庭五分钟。复庭后,原告代理人直接向法庭提出了撤回起诉申请。
【审判结果】
原告当庭撤回起诉。